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推动我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理论体系、时代价值与实践逻辑研究
2.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理论品格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研究
4.在习近平党建思想指引下我市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研究
5.以高质量党建赋能基层高效能治理咸宁实践研究
6.习近平党建思想引领机关、国有企业、学校、村(社区)党建研究
7.习近平党建思想融入高校思政教育研究
8.“两企三新”(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提质增效研究
9.习近平党建思想引领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10.咸宁红色资源融入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研究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本专项课题通过推荐单位集中限项申报(市内大中专院校限报10项,市委党校5项,县(市、区)5项,其他市直单位2项),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质量关,从严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2.每个申报者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研究要紧扣我市党建工作现实问题和鲜活实践,杜绝空泛纯理论研究,鼓励研究者选取本土一线案例开展实证调研。申报者每人限定主持申报一项,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
3.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申报表》1份(见附件2),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各单位汇总后填写《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课题命名方式:申报人+课题名称+单位;纸质版报送至市社科联。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结束后,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联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课题作为预立项课题在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公布。公布后,申报者即可开始进行研究,并积极向《咸宁日报》投稿,《咸宁日报》理论专版将优先刊发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研究成果。
三、结项标准及要求
1.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符合结项标准,可以申请结项:
(1)在《咸宁日报》理论版或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2000字以上)。
(2)获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含群团组织机关)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研究成果通过公开发表、印发文书形式推广时,需在文末标注“2026年度咸宁思想库课题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的字样,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结项依据(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求是》)除外)。
2.结项时请递交以下材料:①《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结项表》1份(见附件3);②研究成果原文1份;③佐证材料:在学术期刊或报纸发表的,需提供期刊或报纸原件、复印件;印发文书采纳的需提供文书原件,获领导签批的,需提供领导签批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课题命名方式:申报人+课题名称+单位;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社科联。结项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0月15日之前不能结项的,课题组须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可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延期后仍未能报送结项材料的一律作撤项处理。联系人:黄琰,联系地址:双鹤路18号市政务大楼(原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联系电话:8126390,邮箱:2530383316@qq.com。
3.结项后,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按照“优秀、良好、合格”等次进行评定并颁发《结项通知书》,获得“优秀”等次的将予以一定经费资助。其中:获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成果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延期结项的课题不予经费资助。
附件:1.附件1: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1).docx
2.附件2: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申报表.docx
3.附件3:咸宁思想库“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结项表.docx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