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直相关单位,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社会科学成果走进大众、服务社会,根据《咸宁市社科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26年度咸宁市社科普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内高校相关院系及科研机构、社科类社会组织、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均可申报。
二、申报主题
1.理论政策普及。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全国两会精神,普及“四史”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决策部署解读。宣传普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对我市绿色发展、“十五五”规划、“五大行动”、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战略及政策进行阐释,宣传普及增长极建设成效与经验。
3.文化传承弘扬。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鄂南红色文化、咸宁地方特色文化、文化名人、民风民俗、家风家训及非遗传承中体现的优秀地域文化知识。
4.人文素养提升。围绕法治、经济、教育、心理、生态、健康等民生领域,普及人文社科知识,提升市民人文素养与思维能力。
5.其他。服务发展大局,回应群众需求的其他社科普及项目。
三、项目类型
1.品牌活动类。如举办主题宣讲、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征文、读书活动、展览展示、科普周活动等。
2.作品创作类。如制作社科普及读物、宣传册、文创产品、短视频、动漫、H5、图文、播客等线上科普课程或小程序等。
3.志愿服务类。如开展理论宣讲、政策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文化传播、科普讲解、法律与心理健康援助、社区(乡村)社科讲堂、科普志愿服务等服务活动。
4.平台打造类。如建设科普基地“云场馆”、社科专家工作室、人文交流基地、特色人文空间,以及运营社科普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小红书等载体平台。
四、项目实施
1.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咸宁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表》(附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Word电子版(命名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一并报送。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前。联系人:师琪;联系电话:8126390;地址:咸宁政务大楼(老行政服务中心)513室;邮箱:2449739115@qq.com 。
2.审核推荐。县(市、区)社科联、高校分别对本辖区、本校申报项目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市直单位、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直接报送市社科联。
3.立项实施。市社科联按照《咸宁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立项、监督。立项的社科普及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均作为咸宁思想库专项,纳入市级项目管理,由各申报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4.结项资助。社科普及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市社科联组织验收后颁发结项证书,资助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有关要求
1.把牢方向,守好阵地。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项目内容负主体责任,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确保各项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精心组织,择优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遴选推荐选题精准、方案扎实、特色鲜明、预期效果好的项目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需明确1名有科普能力及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3.注重实效,打造品牌。项目设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表现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打造具有咸宁特色的社科普及活动品牌。
咸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