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咸宁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社科联 时间:2026-03-16 09:29


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直相关单位,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社会科学成果走进大众、服务社会根据《咸宁市社科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26年度咸宁市社科普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内高校相关院系及科研机构、社科类社会组织、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均可申报

二、申报主题

1.理论政策普及。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全国两会精神,普及“四史”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决策部署解读。宣传普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对我市绿色发展、“十五五”规划、“五大行动”、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战略及政策进行阐释,宣传普及增长极建设成效与经验。

3.文化传承弘扬。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鄂南红色文化、咸宁地方特色文化、文化名人、民风民俗、家风家训及非遗传承中体现的优秀地域文化知识。

4.人文素养提升。围绕法治、经济、教育、心理、生态、健康等民生领域,普及人文社科知识,提升市民人文素养与思维能力。

5.其他。服务发展大局,回应群众需求的其他社科普及项目

三、项目类型

1.品牌活动类举办主题宣讲、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征文、读书活动、展览展示、科普周活动等。

2.作品创作类如制作社科普及读物、宣传册、文创产品、短视频动漫H5、图文、播客等线上科普课程或小程序等。

3.志愿服务类开展理论宣讲、政策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文化传播、科普讲解、法律与心理健康援助、社区(乡村)社科讲堂、科普志愿服务等服务活动。

4.平台打造类建设科普基地“云场馆”社科专家工作室、人文交流基地、特色人文空间,以及运营社科普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小红书载体平台

四、项目实施

1.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咸宁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表》(附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Word电子版(命名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一并报送。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前。联系人:师琪;联系电话:8126390;地址:咸宁政务大楼老行政服务中心513;邮箱:2449739115@qq.com

2.审核推荐。县(市、区)社科联、高校分别对本辖区、本校申报项目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市直单位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直接报送市社科联

3.立项实施市社科联按照《咸宁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立项、监督。立项的社科普及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均作为咸宁思想库专项,纳入市级项目管理各申报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4.结项资助。社科普及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报告市社科联组织验收颁发结证书,资助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有关要求

1.把牢方向,守好阵地。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项目内容负主体责任,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确保各项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精心组织,择优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遴选推荐选题精准、方案扎实、特色鲜明、预期效果好的项目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需明确1名有科普能力及经验项目负责人

3.注重实效,打造品牌。项目设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表现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打造具有咸宁特色的社科普及活动品牌。

附件:咸宁市社科普及项目申报表.doc




咸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