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印发《〈咸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3-16 稿件上传:Administrator

咸市社科[2007]3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咸宁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委党校及有关单位:  《〈咸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施行。

 

                                  咸宁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07年12月4日

 

咸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咸宁分院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5-8126390 邮箱地址:hbxnsk@126.com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鄂ICP备16019635号

咸宁社科联官方微信

X